認知能力評估
對象:在學習或工作上感覺自我能力未能發揮
評估形式:一對一,或自組2-3人小組
評估認知功能:
基本心理歷程 (如︰動機、覺察、注意力等)
高等認知行為功能 (如︰學習、記憶、語言、決策、策劃、執行等)
評估約需時間:6-9小時 (可分3-4次進行)
評估目的:
若要知道個人在學習/工作歷程上必須的各種認知能力的強弱情況,可接受一個「認知能力評估」。評估結果讓個人全面了解自己缺失了的認知功能, 亦有助教授者更快及準確地在教學上照顧學習者的需要。
導師:
區美蘭博士
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教育碩士(特殊教育)、哲學博士。有接近二十年培訓教師經驗,曾任教於香港大學、浸會大學和香港教育學院。現任香港婚姻及兒童啟導中心「特殊教育顧問」。
區博士在認知思維訓練及教導學習和行為上有困難的兒童方面有非常豐富的經驗,亦是在大中華地區首位具備培訓「認知能力優化課程」導師的專業資格。